申请法援(申请法援的条件)
■撰文 梅佳燕
春节将至,海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足马力,全力助阵农民工讨薪活动,站好年前最后一岗。
海盐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提高服务,畅通“欠薪”绿色通道。对于欠薪案件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权利,并对欠薪案件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对部分群体性欠薪案件可采取先办案再受理模式,由承办人员第一时间介入人数多,影响力广的案件,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以往主要以劳动报酬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展开援助。为充分发挥职能,保障更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将部分在工地上为包工头劳务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视为劳动报酬开展援助诉讼,实现应援尽援。
针对“欠薪”案件,该中心明确分流导引事项。对有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银行对账单的当事人申请援助,直接受理,进行劳动仲裁援助;对于有欠条或者有效的工资确认单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先引导当事人去劳动部门协调,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有需要情况下通过诉讼途径进一步提供法律援助;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明显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农民工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情况下,直接引导农民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016年以来,海盐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欠薪案件13件,其中群体性案件11件,受援人359人次,涉及近700万元欠薪款,努力维护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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